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鄂建办〔2014〕6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进步,提升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湖北省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勘察设计项目,根据《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鄂建[2007]35号),省住建厅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本次评选活动的申报项目,应由在本省工商注册登记,并持有住建部或省住建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含在湖北省住建厅已经登记备案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申报项目必须采用不少于一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原则上应为2009年1月1日(以出图日期为准)以后完成的。
二、申报类别
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以下四个类别:
1.优秀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含深基坑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勘察、钻井工程、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
2.优秀工程设计。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工业、交通、水利、电力、化工等行业工程设计(含专业性建筑或构筑物)。
3.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经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国家级)审查批准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
三、申报要求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推荐,将本地区获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推荐参加本次评选。中央属和省直属勘察设计单位可直接向我厅申报。此前已申报过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行业奖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2. 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和所附勘察设计文件、相关证明以及工程照片等。申报材料中的勘察设计文件应为经过加工整理后的简明文本,不得以原始资料直接装订,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一律要求采用CAD技术出图(不受理蓝晒图纸),工程项目的照片应为建成后的实景照片(工程照片不少于15张,一般为室外10张、室内5张)。
3.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用标注了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包括合作完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外包装袋装好报送。
4. 本次评选活动由我厅负责组织实施,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承担评选具体工作。申报材料于2014年6月30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报送至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联系人:张雨梅
联系电话:027-68873062
省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曾嵘
联系电话:027-68873337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214室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抄送: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