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掇刀区启动市级园林单位(小区)评选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何贵萍报道:为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近日,荆门市掇刀区住建局启动了第四批市级园林单位(小区)评选工作,集中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至2015年5月25日。
根据《荆门市园林单位(小区)评选办法》和《荆门市园林单位(小区)评选标准》,掇刀区所有机关、学校、医院、社会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则不再参加。其中,居住小区应建成竣工交付1年以上;单位应具有独立院落或有明确范围,原则上占地面积应不小于50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