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极端气候条件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建办〔2018〕1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宜昌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潜江市城管委(局),武汉市、荆门市水务局:
根据省气象部门通报的情况,近期,我省部分地区遭受暴雨、雷电、阵风、冰雹等极端气候侵袭,部分山区存在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隐患。为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鄂建函〔2018〕266号》要求,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极端气候条件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要启动防洪排涝工作应急响应,主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和应急抢险工作。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内涝灾害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巡查和值守,及时化解城市渍水点。严格落实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做好人防、技防、物防等方面的准备。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城市内因洪涝灾害造成的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在城市低洼地带加强应急排涝设施运营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在建筑工地强化深基坑隐患排查,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四、强化信息共享。各地务必于4月26日前开展一次全面洪涝灾害调查和隐患排查,将本级和所辖县(市)城市排水防涝自查报告和“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工作自查表”报送我厅。防水排涝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职能分设的地方,由住建部门牵头做好资料报送工作,明确信息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省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自查表格和联络员信息请于27日前报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27-68873026
联 系 人:敖鹰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