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力度,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截至目前,已开工保障房9982套,占目标任务的83%(其中,新开工公租房2670套,占目标任务的83%;新开工城市棚户区6880套,占目标任务的85%;新开工垦区棚户区432套,占目标任务的82%)
据了解,我市自2007年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市政府连续9年将其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作为一把手工程去来抓。至去年底,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3710套,506.89万平方米。如果全部配租入住,可解决101623户家庭住房困难,受益人口可达30.28万人,占全市城镇人口总数的26.34%。
面对新的变化和新的形势,我市因势而化,及时调整了工作重点。一是由公租房为主向棚户区为主转变。调增棚户区改造在整个保障房的比重,由去年的59%提高到现在今年的73%;调增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投入,把国家补助棚户区的专项资金、国开行贷款全额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债券的70%用于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消化商品房库存、刺激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实行实物与货币安置相结合,鼓励货币化安置。二是由重视开工向重视入住转变。进一步加大了对分配入住的督办和考核,重新调整增加了市县两级今年的分配入住工作计划,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三是由重建轻管向建管结合转变。进一步严格棚户区改造申报审批,完善保障房建设手续。对棚户区改造项目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实施项目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套卷宗",要求全市保障房项目资料归档率达到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使用规范率达到100%。(朱萍、屈卫民、罗智华)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