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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住建局落实“河长制”保护水资源

2017-11-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袁学梓报道:2017年,秭归县住建局认真履行包片“河长制”职责,对“良斗河”流域进行巡查监管,全面实施水资源保护。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及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河长制的工作巡查监管。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规划股负责乡镇垃圾填埋场、流域内保护规划设计;村镇股负责对流域内违法开采、挖砂等情况进行巡查、取证,交执法部门查处。建管股、质安站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围绕全县推行的“河长制”的总体目标,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水治”大文章。

  四是加大巡查密度。明确由一名副局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地对“良斗河”片区进行巡查,将巡查情况与当地所村乡﹙镇﹚沟通,并填写巡查表。若发现严重污染、破坏水资源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