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06]9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了更好的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设部对村镇建设统计数据填报工作进行了调整,请你们按照建设部新制定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填报,并在2007年元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将数据上传到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胡梅影、任腊梅
联系电话:027-68873391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