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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规划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4-11-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王荣保报道:2014年以来,枣阳市城乡规划局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业务工作、谁主抓廉政工作”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收到了明显效果。

  认真分析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年初先后两次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规划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强调在抓规划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的领导工作机制。

  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全局中心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了《枣阳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为局党委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不同岗位量身定制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横向到个人,纵向到科室,特别是明确了党委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听取、监督其分管业务单位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科室评负责人抓好责任落实。

  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出台了《枣阳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核事项,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20%,并进行了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推动了工作落实。局办公室、监察科成立联合专班,负责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如2014年上半年通过常态化的治庸问责,对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态度消极,作风不实、大吃大喝的个别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即时问责,责成相关科室负责人写出检查并同时给予经济上的惩罚,有力地增强了各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

  规范权力运行,严把主体责任监督关。规划局坚持周二业务通气会制度,会上各科室将需要审批的项目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间距、审批建筑面积等各项强制性指标在会上统一“亮底”,接受大家的监督。在此基础上,推行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局业务会议“三级”会议决策机制,使权力在透明的基础上运行;此外,局办公室、监察科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查找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线索,结合具体规划业务设置廉政风险控制点,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同时采取当事人自己找、同事帮、群众评、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全面查找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扎实做好规划审批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每一项审批合法合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