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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学锋同志在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鄂建[2009]36号

2009-04-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规划局)、神农架林区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副厅长张学锋同志在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张学锋同志在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发
附件

张学锋同志在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9年4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我们在通山县召开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其目的是让大家能现场观摩和学习通山县委、县政府在村庄环境整治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机制,其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2008年全省的村镇建设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快全省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进度,切实抓好整县整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与脱贫致富奔小康等试点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省建设系统将“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李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08年的工作情况和2009年的任务要求,先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8年是我省推进“百镇千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由点及面、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统筹城乡发展上积极探索,较好地完成了村镇建设的各项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百镇千村”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
    2008年省委一号文件,继续强调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在《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提出“每个县(市)要抓好2-3个重点镇的建设和发展。坚持走产业兴镇的路子,不断增强小城镇的经济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切实办好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并选择几个条件较好县(市)启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在村庄整治方面,要求科学制定和完善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办好整县整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探索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新机制。
    去年6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老河口市召开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副省长田承忠出席会议,对推动“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重点镇、示范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活动。一些地方还出台政策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08年全省共投入17.6亿元用于“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其中重点镇12.1亿元,示范村5.5亿元,确保了“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向纵深的发展。
    (二)整县整镇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
    在去年的老河口会议上,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印发了《湖北省整县整镇开展村庄整治,推进“清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之后全省确定了10县(市、区)和4镇为第一批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各试点市县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注重整合资源,层层明确责任,村庄环境整治取得了较大进展。江夏区306个建制村全部编制了村庄规划,并以107国道沿线为重点,完成了125个建制村的村庄环境整治,开展了100个自然村的长效管理试点,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完成了5处样板房建设及61栋危房改造任务。通山县积极理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成立了6个乡镇建设分局,切实解决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缺位问题;大力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2100万元,完成71个中心村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267个;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系统,积极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每个乡镇配一台垃圾清运车,配套经费5万元,建垃圾填埋场,在镇、村、组分别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垃圾箱等设施;对公路沿线的122个建制村的282个自然村落实了“三个一”制度,即建一个垃圾池,定一名卫生保洁员,配一部垃圾手推车。全省各地都有一批示范村,户户门前干净整洁,家家周围绿树掩映,一村一景,各具特色,既体现乡土气息和田园风情,又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了生态效应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村庄环境整治呈现出由点及线,由线及面的良好态势。
    (三)仙洪试验区村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的部署,根据《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总体规划实施纲要》,我们制定了《省建设厅关于仙洪试验区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抓了村镇规划、小城镇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村镇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完成了年度规划编制任务。组织编制了《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村镇布局规划》,指导试验区14个镇(办事处、管理区)完成了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先期启动村庄环境整治的100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二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村镇面貌逐步改观。先期启动的1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初见成效,环境卫生有了较大的改善,涌现出了一批整治效果明显的村庄。共建设村庄内道路150公里,建设垃圾池550个,垃圾中转点110个,修建村庄排水沟渠120公里,植树13000多株,拆除废弃房屋、露天厕所、猪圈等50000多平方米。三是坚持城乡统筹,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通过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区域性垃圾填埋场等形式大力推行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到目前为止,试验区已经通过城镇供水管网延伸解决了169个村近20万村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管网长度达350公里。试验区规划了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座垃圾填埋场均能吸纳周边一定区域内的村镇生活垃圾。四是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功能,塑造小城镇特色。试验区小城镇从产业支撑入手,力求一镇一品,在风景旅游、滨水园林、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商贸物流等方面加大创建特色镇的力度。2008年,试验区小城镇镇区道路改造22公里,建设下水道64公里,改造供水管网75公里,新增绿地面积8000多平方米。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查。
    (四)村镇规划覆盖面不断扩大。
    目前,全省730个建制镇,有502个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占总数的69%;209个乡集镇,有150个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占总数的72%;2.6万多个建制村有1.2万个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占总数的46%。武汉市完成了所有75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枣阳市完成了“村组合并”的全部546个中心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共减少33个中心村和5203个自然村,形成546个中心村、1452个基层村的村庄格局,规划实施后,可以扩大耕地7.6万亩。全省119个重点镇的重要地段基本上都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大冶市灵乡镇、沙洋县后港镇等重点镇实现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
    (五)“百镇千村”示范综合效益更加凸现。
    重点镇建设以推动城镇化为主要目标,示范村整治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要任务,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参与热情高涨,综合效益凸现。在2008年公布的全省首批52个重点产业集群名单中,有11个是依托重点镇支柱产业进行发展的。各地还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小城镇建设,初步形成了工业主导型、市场带动型、生态旅游型、农业产业基地型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发展模式。在首批启动的10个旅游名镇中,有9个是省重点镇;在全省命名表彰的15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中,有102个村在“百镇千村”示范村名单之中,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这充分表明,“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的稳步推进,为全省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二、2009年村镇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省委鄂发[2009]1号文件精神,年初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村镇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总体是继续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村镇建设健康发展。具体任务为:一是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完成年度规划编制任务;二是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落实2000个村的年度整治任务;三是继续抓好10个整县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启动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的村镇规划与建设;四是加快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污水处理厂与管网、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五是部署县域内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六是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一)切实落实村镇规划编制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05]42号)的要求,“到2007年年底以前,各建制镇要全部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到2008年年底以前,全省所有乡集镇要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2010年年底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 2009年省委一号文件再次要求,2010年前,要完成所有建制村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但截至去年年底,我省还有31%的建制镇,28%的乡集镇没有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54%的建制村没有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显而易见,我们的工作进展与落实省政府的任务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各地务必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加大在规划编制方面的经费投入力度,精心组织规划编制队伍,严格把握规划编制质量,尽快完成各项规划编制任务。今年100%建制镇和90%的乡集镇要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编,75%的建制村要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各级建设部门要认真制订和实施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要优化县域村镇空间布局,完善村镇体系规划。各地应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既可在城市或县城总体规划中具体细化村镇体系规划,也可单独编制村镇体系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应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为着力点,从整体到局部,统筹考虑道路、给排水、公交、环卫、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适应农村人口和村庄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在局部构建以乡镇为中心、以中心村为组团的村镇空间格局。
    要更新理念,提升小城镇规划水平。小城镇规划编制,要突出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把小城镇定位为连接城乡的纽带、提高城镇化水平的载体、实现农村工业化的依托、培育农村市场体系的基地。各建制镇在完善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加紧编制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规划区内各项项目工程建设提供规划管理依据。
    要提高村庄规划质量,使村庄规划成为指导新农村各项建设活动的综合平台。村庄规划编制要在村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依据相关技术规范,明确村庄性质、规模和规划区范围,具体做好各项建设在空间上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百镇千村”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
    “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是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工作抓手。为了将“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推向深入,今年,全省将在对第一批实施的百镇千村工作情况、项目建设进行总结与收尾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各级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点、线、面”的有机结合,精心准备、优选重点镇建设和示范村整治项目,进一步推动“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由点及线、由线及面向纵深发展。
    重点镇建设要达到湖北省重点镇建设考核标准,有条件的重点镇,要以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为目标,向建设生态镇迈进。今年,省厅将主要在资金上扶持有条件构建“以乡镇为中心、以中心村为组团”空间格局的重点镇的村镇共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继续扶持“10+2”旅游名镇和新启动一批旅游名镇创建。
    村庄环境整治是“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推进的系统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了2000个村村庄环境整治的目标,我们初步确定:整县整镇推进试点的10县(市、区)4镇,在完成去年30%建制村的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再完成30%的村庄整治计划,计670个村;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今年要完成30%的村庄整治任务,计500个村;创建旅游名村100个村;优选镇村城乡一体化试点350个村;“两圈一带”安排380个村。各地要按照“一条线、一个面”进行布局,制定好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所有20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要根据不同基础条件,按《湖北省整县整镇开展村庄整治 推进“清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设定两级目标,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建设整治模式,采取先易后难、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确保在区域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
    村庄环境整治要突出六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村内道路硬化;二是拆除乱搭乱建;三是垃圾、污水治理;四是“喝干净水,用卫生厕”;五是加强农居安全;六是增加院落死角绿化。
    (三)启动7个脱贫奔小康县(市)的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去年底,省委、省政府正式提出选择7个贫困山区县(市)开展脱贫奔小康试点,这是继仙洪试验区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各试点县(市)的建设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完成任务,抓出实效。
    要抓住重点,突出特色。试点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增强服务功能,改善景观面貌和人居环境;优化村庄布局,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村庄管护长效机制。要针对试点地处山区、基础薄弱、村落分散的特点,扬长避短,发挥山水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
    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建设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订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和分步行动计划,抓紧编制各类规划设计,严格按规划实施各项整治和项目建设。村庄规划将作为省定计划分解的重要依据,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不搞平均分配。
    要优先推进中心村的建设和环境整治,树立样板,典型带动。7个试点县市今年要完成500个村的整治任务。试点各县市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支农项目,集中投入,发挥综合效益。
    要同步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建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卫生保洁等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抓好仙洪试验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试验区三县市政府应切实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加大技术力量投入,确保2009年7月底前完成剩余的307个村庄的规划编制任务,同时,试验区所在县市的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应走在全省前列。
    要科学组织村庄规划的实施。整合各类支农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引导农民自愿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逐步集聚。
    要切实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重点项目的实施。8个污水处理厂、5个垃圾处理场和3个污水管网项目要在今年5月底以前开工,在年底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具备5月份开工、年底竣工条件的项目,进入本年度资金安排计划;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待具备条件后再作安排。
    要创新村镇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村镇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农村清洁卫生;探索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营运、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创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在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城乡规划建设统一管理模式。
    (五)开展县域内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以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为契机,努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合理安排县域城镇建设、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初步确定,在鄂州、潜江、宜都、老河口等地启动县域内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以整镇推进为原则,共安排350个村的计划。
    试点县市首先在规划上要以六个一体化统筹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即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城乡市场体系一体化。
    其次,要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需求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要按照“以乡镇为中心、以中心村为组团”的要求,优选“一镇+多村”或“多镇+多村”的模式,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六)积极探索村镇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积极探索农村村庄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各地要积极解决农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在村庄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垃圾容器,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车,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队伍,聘请专职保洁员,负责村容环境的监督和垃圾清扫工作。积极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分片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要积极探索小城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要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科学建设、运营、管理,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可将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捆绑打包,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技术实力强、信誉度高的企业负责运行经营管理。制订污水处理的收费政策,出台相应的优惠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运营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七)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省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7]53号),同时编印了《湖北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试行),各级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理顺农房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县级规划建设及农房质量安全监管的垂直管理体制,切实担负起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职责,抓好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格工程设计、施工条件的审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从源头上把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的建设质量和抗灾能力。
    去年底以来,我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实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草拟了《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管理导则》,还将编制《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图集》,下发各地使用。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摸底调查。按照《关于开展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设计部门深入农村调查研究,认真设计,及时上报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09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强化技术指导,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别要根据村庄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村组干部开展村庄整治方面知识的培训。要组织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对村庄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的技术方法提炼、总结和指导,在村庄环境整治上不断探索并逐步形成地域特色。加强农村建筑工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庄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各级建设部门及村镇建设服务管理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免费提供农房建设通用图集,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为农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各级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村镇建设管理、协调工作职能,制定县域村庄整治实施方案,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中,认真抓好落实。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整合小城镇建设资金和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的力度,完善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的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要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在小城镇范围内征收的城市维护税、市场管理费、土地出让金、排污费、水资源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除按规定上交部分外,可按不同比例返还给小城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村庄整治的支持力度,在年度预算中争取地方政府增加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明确县乡两级政府、村集体组织及村民在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责任,建立资金筹措与分摊机制,防止产生新的乡村债务和加重农民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村庄整治,切实保护其产权利益。积极探索建立镇村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三是强化督办检查,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省厅今年将分解下达镇村规划编制计划和建设项目计划,建立相应统计制度,不定期向省委、省政府上报各地规划编制的情况,并在媒体上定期公布各地规划编制的进度。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县域镇村规划编制和村庄环境整治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并进行评价,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同志们,村镇建设工作是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只有坚持在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与当地农村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与老百姓最需要解决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破解“三农”问题结合起来,才能够把村镇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我们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再鼓干劲,再加措施,强力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百镇千村”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示范与综合效应品牌,为构建和谐湖北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