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年普通高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5〕112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城管委(局):
一年一度的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安全、便捷、卫生”的考试环境和社会环境,确保高考平稳顺利进行,按照2015年普通高考厅际联席会议精神,现将高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控噪声污染。切实增强执法管理力量,与环保部门紧密合作,全力以赴抓好高考期间的噪声控制工作。
高考期间,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施工。高考前三天及高考期间,500米范围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高噪声施工,晚10时至次日上午7时严禁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同时,各地要加强夜巿摊点噪音、商业门点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行为的教育管理和巡查执法力度,严控商业及其它噪声污染。
二是严控扬尘污染。加强考点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高考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方挖掘、房屋破拆、板材切割等大扬尘作业;加强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高考期间不得批准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及考点门前主次干道的渣土运输施工,对已经批准的要釆取措施,必须在考试时间段内停止运输,从严查处高考期间发生的渣土运输违法行为。
三是严管市容秩序。迅速制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启动高考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考点周边摊点、商铺占道出店、乱停乱放、乱泼乱倒等方面的市容秩序管理。同时,要适当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大环卫清扫保洁频率,全力保障考场周边的巿容环境卫生质量。
四是加强应急保障。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教育、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应急机制。遇到高考突发事件,要快速行动,形成合力,切实维护高考考点周边的社会秩序和市容秩序,保障2015年普通高考的平安、顺利进行。高考期间,遇影响高考环境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情况。
联系人:谢锋,联系电话:6887348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