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公积金办事处对贷款担保实行电子摄像制度
本网讯 通讯员金关报道:为进一步规范贷款管理,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摩擦纠纷,咸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对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实行摄像存档备查制度。
该办事处专门设置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摄像位”,在贷款担保人签字后,一律到摄像位摄像,作为贷款档案的一部分进行保存,并做到三个关联。一是摄像照片与贷款合同关联,照片粘贴在贷款合同上并在相关位置填写照片电子档案文件名;二是电子档案文件名与贷款明细表关联,在贷款明细表上备注栏中填写照片电子档案文件名;三是摄像电子档案的记载、注销与贷款人关联,专用电脑用于登记摄像电子档案,贷款人还款完毕,当面注销电子档案。
该办事处专门设置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摄像位”,在贷款担保人签字后,一律到摄像位摄像,作为贷款档案的一部分进行保存,并做到三个关联。一是摄像照片与贷款合同关联,照片粘贴在贷款合同上并在相关位置填写照片电子档案文件名;二是电子档案文件名与贷款明细表关联,在贷款明细表上备注栏中填写照片电子档案文件名;三是摄像电子档案的记载、注销与贷款人关联,专用电脑用于登记摄像电子档案,贷款人还款完毕,当面注销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