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应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工作
日前,荆州鹏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市各区镇处捐赠了电动环卫车2台,可卸式垃圾中转箱26个。在捐赠仪式上,市委副书记龚定荣要求:各区镇处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作为改善农村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的抓好。
笔者认为,在抓好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上,应该和当前紧锣密鼓开展的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工作环节之一。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要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市委书记张桂华在年初的“两会”上,也多次强调要将潜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之城。建设生态文明之城的重点自然是防控工业污染,减少超标烟尘排放。但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也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必须承认,在目前我市农村垃圾的综合治理上,还处在低水平的“初级阶段”。我们只要到乡村走一走,看一看,就能发现一些村落虽然建起了垃圾回收池,但实际使用率并不高。许多村民还是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生产垃圾随手倾倒在房前屋后的河沟旁。年长日久,这些垃圾有些已经堆积成山,每逢下雨,产生的污水便肆意流淌。一些难以消解的白色垃圾,就会随着流水漂流,成为一道十分障眼的“景观”。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自然不仅仅是将城镇建设得多么漂亮、整洁,也不是单单需要城市居民提高个人素养,管束个人行为,文明也需要将广大的农村纳入我们创建工作的视野。我们可以将农村垃圾的综合治理作为一个切入点和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治理目标,采取分级管控分级负责分级监督和考评的办法,将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工作责查范畴。同时还要将该项工作的考评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整体推进和阶段检查结合起来,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担责。(周硕)
来源:潜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