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正文

湖北省召开会议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11-14 08:50:28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全面部署。省政府随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阮成发出席并讲话。他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阮成发指出,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他说,《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应急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全社会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认真学习,依法开展应急管理。要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和监控,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结合,整合应急资源,努力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