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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提高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水平

2017-02-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提高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水平
我市加大管理和督办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将加大老楼危楼日常管理,加大C、D级危房整治处置力度,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市房管局于去年12月组织3个专班对全市城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并将督办的基本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整治处置建议上报市政府,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提出明确要求。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督办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改制企业居民楼及部分社会性房屋存在安全管理缺失;城市私房中的危房、空置房处境尴尬;老楼危楼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老楼危楼日常管理力度,完善老楼危楼档案,对辖区内的老楼危楼建立安全管理档案,逐步形成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长效管理,提高老楼危楼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老楼危楼跟踪管理机制,制订老楼危楼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的房屋定期进行排查,对已确定为危房的房屋进行常态化监控,建立日常养护巡查、危险房屋应急处理预案、恶劣天气值班等制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同时,将加大C、D级危房整治处置力度。对鉴定为D级的危险房屋,所在县(市)区政府要将成片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零星危房应提前收储拆除,如没有条件纳入改造,需及时撤离居住人员,临时安排公租房进行过渡安置;对于无法撤离人员的房屋,需进行挂牌明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明确危房监管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对其进行日常巡查;对鉴定为C级的危险房屋,属于国有公房或公共租赁房屋的,由各县(市)区房管部门负责进行维修或加固;对于社会性危险房屋,责令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进行加固维修,如属于破产改制企业或无经济条件维修等情况,应与住建、规划、财政、国土等单位共同协商后纳入财政预算,上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维修。(郭江峰)

来源:荆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