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旧居住小区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5〕16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房产局:
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旧居住小区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19号,以下简称《通知》),请你们迅速组织专班,按《通知》要求调研本级市区和所辖县级市、县城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并撰写调查报告,填写调查表(见附件2)。请于2015年7月19日前,统一将调查报告和调查表(电子版)报送我厅城市建设处汇总。
联系人:
许文靖 027-68873406(兼传真),18607206976
鲁 宁 027-68873048,18907121633
电子邮箱:380876003@qq.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旧居住小区情况调查的通知.rar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