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10年统计年报及2011年上半年报和年快报的通知
鄂建办[2010]196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武汉市有关单位:现将做好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统计报表制度将继续执行2009年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请各地抓紧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学习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0]888号)和《2010年年报审核表》(文件附后)内容 ,在编报过程中每张表都应严格对照《2010年年报审核表》中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漏报和缺报等。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各市、州负责汇总所辖市县的报表,武汉市有关单位、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直接报厅计财处。年报综合报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次年2月15日前报送,半年报综合表于当年7月10日报送,年快报综合表于当年11月25日前报送。今年年报表数据修改的最后期限为2011年2月30日。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汇总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发送至:Xml.8899@yahoo.com.cn。
联系人:熊美玲 电话:027-68873085
同时报纸报表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城市、县城分别制订,并加盖公章。在报送年报数据的同时,要对较大变化数据及原因等进行说明。
四、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请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等相关内容。
软件技术咨询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喜
电话:(010)58561199-8874,13439123624
五、各市、州担任统计工作的同志必须对所辖市县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厅计财处。
附件:1、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2、2010年年报审核表.xls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