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城管局组织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
本网讯 通讯员余力报道:根据襄阳市政府2017年规章立法计划安排,《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办法》被列入市政府2017年规章立法项目,襄阳市城管局为组织起草单位。3月29日,襄阳市城管局组织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襄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章立法计划》,听取了市城管督察大队、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大队)主要负责人,部分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城管执法中队相关同志的意见建议。大家围绕明确违法建筑防控和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处置规定、责任追究、保障措施和惩戒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发言,对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范黎强调,立法工作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组织开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送审等工作,既要体现创设性立法和本土特色,又要符合立法权限和上位法规定。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把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立法中予以体现,做到有创新、有亮点,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李睿认为,制定出台《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办法》迫在眉睫,市城管局在《襄阳市“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中积累了经验,为做好《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办法》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作为市城管局法律顾问,将全力配合做好立法工作,为襄阳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贡献。
市城管局局长、党组书记曹黎指出,违法建筑践踏法律法规、破坏社会公平、造成安全隐患,只有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强化惩戒、依法办案,才能达到抓早抓小、以拆促控的目的。立法工作专班要充分把握立法工作重点,围绕“如何控、怎么查”,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城管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按照市政府2017年规章立法计划要求,密切配合立法工作专班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好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