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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05-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3]8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考评办法》(鄂建[2013]12号,以下简称《办法》),2012年是我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核年。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创建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分工
    (一)考核范围:全省所有设市城市、林区和县城。
    (二)责任分工:各市、州(恩施市)、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由省厅负责考核;各县(市)由所在地市州住建委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厅备案并通报全市州,具体安排由各市州参照本《通知》自行确定。
    二、考核内容
    《办法》附件二——《城市类“楚天杯”创建年度考核表》中的八项考核指标(详见附表一)。
    其中,城市道路考核红线宽度在20m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的新建或改造面积;建筑业总产值考核各市、州(恩施市)、直管市及林区本级建筑业完成的总产值。
    三、考核材料
    (一)2012年“楚天杯”创建工作小结1份(报省厅)。
    (二)《2012年度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核情况表》(见附件1)一式5份(报省厅1份、供现场考核使用4份)。
    (三)佐证材料
    根据《办法》第“四”条“考核依据”规定的内容提供,请按照上述八项考核指标分别装订成册(供现场考核使用)。
    四、考核的时间及程序
    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总结阶段(2013年5月17日—27日)。由各市、州(恩施市)、直管市、林区按照上述考核内容组织进行自查总结和分析,填写《考核表》,备齐佐证材料,并于5月27日前将自查小结、《考核表》报送省厅。
    (二)现场考核阶段(2013年5月27日—6月10日)。由省厅组织考核组赴各市、州(恩施市)、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进行现场考核,并确定考核分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汇总通报阶段(2013年6月10日—24日)。由省厅汇总各市、州(恩施市)、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考核结果后通报全省。
    五、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楚天杯”创建考评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抓好落实。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好考核工作。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或佐证材料,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工作,以及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将按照《办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市州对所辖县(市)考核结果(见附件2),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上报省厅。
    联系人:邱实、樊伟,电话:027—68873026、68873406,传真:027—68873024,邮箱:
hbszjtfw@126.com

附件:1、2012年度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核情况表.doc;
      2、2012年度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县(市)考核情况汇总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