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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通知》的通知

2017-04-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1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水务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今年5月14日至20日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建设节水城市、修复城市水生态”。为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2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列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效。
  二、以节水宣传周为契机,推进源头减排、再生利用,努力营造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建立建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城市节水管理。
  三、根据《通知》要求,我省选定宜昌市、荆州市等2个城市为宣传周活动仪式启动城市。请各地于2017年5月14日前将活动方案,5月22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及今年城市节水工作安排(附电子版)报送省厅城建处。

  联系人:彭艳
  电  话:027-68873024(兼传真)
  邮  箱:
hbzjtgs@163.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