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排水处多举措宣传贯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本网讯 通讯员孙登攀、肖国晖报道: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条例》于2014年元旦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推动实现城镇水系统的健康循环具有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为切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策划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为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该处成立了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条例》宣贯实施方案,组织排水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监管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住建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宣贯培训班,订购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务指导全书》,举办了3期《条例》宣贯讲座,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单位、企业等排水户及污水处理厂进行普法宣传,向职工和各相关企业、部门发放《条例》宣传手册200余册,并在随州党报上公开《条例》条款及内容,利用电子屏、宣传牌等设施播放宣传图文、张贴宣传标语、图片。同时,启动了随州市污水监管办公室建立工作,负责全市污水处理监管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启动排水监测站前期工作,对排入排水设施的水量、水质及重点污染源等影响污水达标排放的因素进行监测,杜绝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随州市排水处通过明确职责、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强化程序、加强监督积极宣传贯彻《条例》的各项规范,使执法人员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推进该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在法制轨道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