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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亮剑安全生产督查月 限时整改工程安全隐患

2016-08-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万明钧报道:8月23日,荆州市住建委通报了中心城区相关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综合检查整改复查情况。

  通报显示,中环花园1-4#、荆州开发区常湾片区城中村改造二期A标段、荆州家居建材大市场二期工程、湖北中医药高专职工公租房A标段、荆州新天地A区等5个工程的多数责任主体能够对照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但依然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整改结果上报不及时等突出问题。有的工程甚至“老账未了,又欠新账”,在复查中发现了新的隐患;有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报告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却不闻不问、不履职尽责,特别是荆州开发区常湾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在2016年5月检查中发现的13个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就擅自复工,至今问题依然存在,且更加严重。

  市住建委要求,相关辖区住建部门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进一步督导相关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限时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资料,销号复工。同时,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创卫的各项任务。各级住建部门、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月”活动为契机,再出重拳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再加措施切实排查整治隐患,打一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

  市住建委表示,将于近期组织巡查组结合落实灾后复工安全生产的八项基本要求进行一次检查督办,对建筑企业和监管部门行动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特别严重的将予以停“牌”、上“黑名单”惩戒,并启动失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