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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河镇“四个统一”改造棚户区

2015-10-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今年以来,竹溪县县河镇紧密结合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宜居村庄建设等工作,在该镇县河村、大路沟村确定两个集中安置点,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

  统一规划设计。该镇编制《县河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同时,聘请设计院专业人员规划设计集中安置点,逐项明确安置地点、房屋户型及外形、建筑面积等各项指标,以高起点的规划引领棚户区改造工作。

  统一审核把关。该镇严把拆迁对象审核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由农户自愿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经村组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最终确定。

  统一专班作业。该镇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全镇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专班作业,进一步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统一质量标准。该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住户参与”的工作思路,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依据项目建设方案,先设计后施工,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突出施工中和施工后两个重点,及时组织人员在拆除旧房、房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等方面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注意提高住房的节能环保水平和住房品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与环境保护技术。(张娟)

来源: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