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复查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3〕20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局)、武汉市水务局:
今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市、县(区)开展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10月底,各地已完成辖区内市、县(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的自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厅考核组将于11月5日—12日开展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复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对象为市县(区)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考核内容主要为部门职责、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考核组组成及考核城市
第一组:组长:彭世雄,组员:李裕先、曾卓
联系人:曾卓 电话:13607113127
考核城市:恩施州、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天门市、仙桃市
第二组:组长:刘秋林,组员:潘致、彭艳
联系人:彭艳 电话:13971326252
考核城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襄阳市、随州市、孝感市
第三组:组长:严国刚,组员:赵永玲,谷颖江
联系人:谷颖江 电话:13507161039
考核城市:黄石市、黄冈市、鄂州市、咸宁市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认真准备资料,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轻车简从,接待从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