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鄂建文[2012]102号
各有关市及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园林局):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7号)文件和《关于开展全省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92号)文件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全省37个风景名胜区进行了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武当山等14个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达到优秀等级,予以表扬。
二、陆水湖等16个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达标等级。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请按照检查组专家意见认真整改。
三、九宫山等7处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低于60分,保护管理不达标,责令限期整改。我厅将重点督查。
各地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大督查力度,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3年6月底前将整改结果报我厅城建处。
联系人:徐俊
电话:027-68873082
附件:1.全省风景名胜区检查优秀单位名单.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28日
抄送:武汉、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黄冈、随州、鄂州、咸宁市人民政府;恩施州人民政府;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老河口、大冶、钟祥、赤壁、石首、当阳、丹江口、广水、松滋、枣阳、利川市人民政府、京山、长阳、通山、保康、公安、黄梅、红安、房县、巴东、咸丰县人民政府,各风景名胜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