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黄冈市违法建设处置条例(草案)》进入人大二审
本网讯 通讯员王志国报道:近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黄冈市违法建设处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列入二审审议。
本次列入二审审议的《条例(草案)》是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进行一审后,结合人大代表分组审议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讨论形成的。
为保证立法质量,确保《条例(草案)》在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的二审中顺利通过人大代表的审议,2017年8月11日,市人大袁金鹏副主任主持召开了预备会议,明确了对《条例(草案)》一审稿的修改意见,要求核心内容必须要锁定违法建设存量,斩断利益链条;要落实即查基础即拆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立责任、立规范、立权威;要吸收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和外地最新的立法成果做好本次修改工作。按照市人大要求,市城管局加班加点开展《条例(草案)》一审稿修改,经法制科起草,分管领导贺群新组织一轮讨论后报局长夏志东组织开展二轮审议修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违法建设预防与监管、调查与处理等防控措施,形成《条例(草案)》二审稿初稿提交市人大法工委审定。2017年8月17日至19日,市人大袁金鹏副主任召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在黄冈市白莲河工程管理局对《条例(草案)》二审稿初稿开展闭门讨论审议,局领导夏志东局长、贺群新参加讨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条例(草案)》二审稿初稿进行了逐条审议,市城管局参会人员就相关条款依据、设定目的和意义作详细说明,经过一整天的激烈讨论,完成审议,经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二审稿)》。
2017年8月24日上午,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黄冈市违法建设处置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下午市人大开展分组审议。在分组审议中,二组人大代表一致认为《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后条理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接地气,实现了立规矩、立罚、立责的总体目标。会议要求各部门结合二审分组审议的意见,对《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再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表决,争取年底出台,更好地指导保障黄冈城乡建设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