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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七大举措推进地下管线(廊)建设

2016-03-1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熊鑫报道:随州市住建委作为地下管线(廊)建设的组织单位,协调配合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采取七大举措推进地下管线(廊)建设。

  一是明确地下管线建设目标。2016年3月底,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5月底,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从2017年起,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要根据功能需求,全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是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2016年3月底,查清主城区各类地下管线的走向、长度、管材、管径、埋深等信息,建立地下管线(廊)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地下管线(廊)综合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建设提供有效依据。

  三是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廊)规划编制管理。2016年5月,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并对城市地下管线(廊)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对各类地下管线(廊)及其附属设施作出具体规划控制。

  四是统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制定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建沟槽、预埋管道或预留通道。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新(改、扩)建道路交付后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

  五是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按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六是严格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建设程序,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竣工测量以及档案移交等制度。

  七是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要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加强日常巡护、定期检测维修。对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地下管线所涉区段和场所,要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志,进行重点监控与预警,发现危害管线安全的行为或隐患,要及时果断处理。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管线权属单位应制定地下管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与管线权属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快速响应和协同联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