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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2010-09-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0]142号

各市(州)、林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为切实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按照鄂建[2010]49号文和鄂建办[2010]117号文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开始委托湖北省建设法制协会分期举办2010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市(州)、林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规划、房产、城管、市政、园林、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法制机构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机构骨干;各市、州、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地报名需参加由省厅组织培训的同志。
    二、培训内容
    1、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应用;
    2、相关专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3、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适用。
    主要由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厅机关处长集中授课。
    三、培训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本次培训拟分四期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 10月20日下午报到,21-22日培训。
    第二期: 10月27日下午报到,28-29日培训。
    第三期: 11月3日下午报到,4-5日培训。
    第四期: 11月10日下午报到,11-12日培训。
    培训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瑞丰大酒店(省农业厅、洪山公园旁)。酒店外线027-87667726,联系人:郭易菲,电话:1390717770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乘车路线:武昌火车站、付家坡长途汽车站、汉口火车站有多路市内公交至丁字桥站即到。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予以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培训计划及时安排报名人员分期参加培训。请各市、州、林区住建系统各个部门于每期报到前一周内将本系统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汇总上报,并明确一名参加当期培训的负责同志,确保组织有序,培训人员落实到位。
    2、请各参训人员报到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版的一寸照片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执法类型或监督类型的内容,用于制发合格证及建立信息监督系统。
    联系人:周裕波  吴远荣
    联系电话:027-68873020
    邮    箱:
279311897@qq.com

    附件:参加省住建厅资格认证培训班期次、名额安排表.doc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抄送:本厅法规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