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建办人函[2013]40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市政市容委(绿化市容局、市容园林委、市政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37号),我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高级研修班,委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我国和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关情况,生活垃圾分类以及焚烧、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生活垃圾收费与行业监管,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以及存量垃圾治理,现场教学与技术交流等。
二、研修人员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相关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参加研修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
为支持我部定点帮扶的青海省湟中、大通和湖北省红安、麻城市(县)相关领域人才培养,4市县可各选派1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研修。请青海、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7月28日报到。
地点:市长之家宾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总机电话:010—64922233)。
四、报名方式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主管部门人教处(科教处)会同行业处室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尽快选定研修人员,并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后)传真至承办单位,同时将电子文件发到指定电子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请在报到时提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二)研修班不收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市长之家宾馆。
联系人及方式:
1.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曹玮 王军
电话:010-58933023,58933455,
13801275801(曹玮),13801004409(王军)
传真:010-58933023
邮箱:jgy@jsbgbxy.com.cn
2.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王柏峰
电话:010-58933242
3.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杨宏毅
电话:010-58933777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