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让“罚”与法无处不在
本网讯 通讯员孟荣报道:4月下旬,车牌号为鄂FA3B30的皮卡车行经襄城长虹桥南十字路口时,一名乘客往车窗外扔纸团。最终,民警找到抛物乘客姚某,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50元罚款。此事公开曝光后,引起热议。
无独有偶。6月8日,男子张某骑自行车在樊城一桥头路闯红灯被文明交通引导员劝阻时,非但不听劝,还称不要多管闲事。最终被民警依法处罚50元,并向执勤辅警和志愿者道歉。
通过以上两条消息,笔者看到了襄阳城市管理方式的转变,全民普法方式的转变。以前,在处理车窗抛物、行人闯红灯等问题时,相关部门往往只是进行道德层面的教化,比如对好的行为进行表扬,对不良行为进行劝导教育等。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相比软性的道德教化,这一纸处罚更具刚性,对驾车人、行人,乃至全体市民更有约束力和震慑力。
这一纸处罚决定,更体现了襄阳对文明城市、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视。车窗抛物,随手一扔或随手一倒现象,不仅对环境卫生造成破坏,还直接威胁到其他过正常往行的人身安全。以上两则处罚,据了解,光找到违法者,就花费了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对他们处罚的的意义,绝不在于本身罚了多少钱,而在于它向人们宣示:不学法、用法、护法,就可能导致违法,就会受到相应处罚,就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下,每个人都是襄阳这个大家庭的主人。在文明城市、法治城市建设中,不是“吃瓜群众”,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践行者。就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杜绝车窗抛物、杜绝闯红灯等行为做起。同时,也要求执法者严格执法、护法,相关部门大宣传力度,让法律的“牙齿”、文明的形象,在城市每一个角落留痕、留印,在市民心中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