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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2016-08-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中心城区棚改相关政策解答之一

    为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科学合理控制征收成本,保障和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动员广大棚改居民积极参与支持棚改工作。日前,本报记者就棚改居民最关心的棚改政策方面热点问题采访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为百姓答疑解惑。

    问:什么是城市棚户区?

    答: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的老旧房屋、集体土地上城中村等。

    问: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有哪些?

    答: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棚户区改造,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等“城市病”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治理,能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在棚户区改造的同时,能够促进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问: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依据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及荆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

    问: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有哪些?答: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由国有平台公司向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贷款,占棚改项目投资的比例达到97%以上,这部分资金将由政府财政以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可以说是政府全额买单;另一小部分为国家、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及配套资金,占比仅为2%至3%,其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问:对棚改居民进行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主要有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调换。今年,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所谓货币化安置,是指政府将被征收房屋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租赁或用于其他支出;也可以由政府购买房源进行安置。

    问:对棚改居民实行货币化安置有什么好处?

    答:一是有利于加快安置进度,减少棚改居民在外打住时间;二是有利于增加棚改居民自主选择权,满足灵活多样化消费需求;三是有利于棚改居民提高居住品质,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小区公共服务。

    问: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能获得哪些实惠?

    答:一是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基准价上浮不超过20%的补助;二是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的给予分阶段奖励;三是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后重新购房的,并且购房成交价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问:棚改居民在签定房屋征收协议时间上有什么要求?签约时间越后,得到的好处是否越多?

    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通过后,棚改居民应尽快与各项目指挥部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目前,我市已统一全市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先签约的政府给予奖励,不存在后签约多得好处的问题;反而,超过签约期限的将得不到奖励。(郭江峰、李虎)

来源:荆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