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设立、升级、增加专业资质监理企业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设部令第158号、建市[2007]190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新设立、升级、增加专业资质监理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的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至日期2008年8月25日。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书面向建设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号
电话:027-68873361;027—87257501
邮编:430071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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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