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就加强装修、改扩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发出通知要求 各地立即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既有建筑装修、改扩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既有建筑的使用安全。
此类事故反映了一些地方对既有建筑装修、改扩建工程的监管相对滞后,这已成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针对这种情况,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既有建筑装修、改扩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监管覆盖面,认真抓好既有建筑装修、改扩建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工作,同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既有建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重点检查未执行法定程序的建设工程和学校、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监督产权人或责任人尽快制定并落实相应解危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既有建筑的使用安全。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并强化社会监督。对于不实施监管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新建工程质量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建筑物使用过程的安全维护、装修和改扩建等监管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产权单位对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强化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大对建筑物装修、加层、改扩建或改变用途等的检查和执法力度;三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物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减少和避免既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