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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住建委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3-10-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关艳清、刘国敏报道: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表彰全省2011—2012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始终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推动住建行业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全面发展,服务工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在全体干部职工的拼搏努力下,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连续多年获得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据悉,十堰市共27个单位获得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十堰市住建系统中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郧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也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