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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住建系统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动员部署阶段(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7-03-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函〔2017〕133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2017年全省住建系统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广泛进行动员、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为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声势。为促进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现将动员部署阶段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总体情况
  截止2月28日,市(州、林区)住建系统各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动员部署,少数部门已提前进入第二阶段的走访调研活动,收集了大量意见建议。县(市、区)住建系统大多数部门能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并向省厅工作专班上报相关材料。省厅7个领导走访督导小组均已进行了第一次分片走访督导,其中5个组完成了片区全覆盖,共填写《大走访活动登记表》141份,已梳理分办问题75个。2月4日全省住建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宜昌市住建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连夜起草活动方案,2月6日就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抓好抓早”的要求和“创先争优”的目标;武汉市城管委结合转变作风建设,开展“马路办公”活动,上街找问题,现场解决市民反映的各类城市管理难题,收集意见建议;襄阳城管局把“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作风建设年”和“大走访”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大走访”活动不流于形式;荆门市城管局采取“六进”方式,提前进入社区、街道、校园、店铺、企业、机关开展走访活动;武汉、襄阳、荆州、荆门、咸宁、随州、潜江市房管局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推动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宜昌、孝感市房管局深入发动、广泛动员,积极营造大走访活动氛围;咸宁市房管局以“开门学、出门听、入门干”活动为载体,深化大走访活动,组建了5个“出门听”小组,对全市重点楼盘、重点维稳项目、重点帮扶对象进行调研;随州市规划局结合部门实际,策划开展大调研、大服务、大家谈、大走访、大化解、大提速、大家帮“七个大”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沙洋县、夷陵区住建局闻风而动,提前谋划,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武汉市园林局主要领导深入13个区开展走访调研,提出建设绿道270公里、林荫道80条、街心公园40个、郊野公园5个贴近群众的重点工作目标,被市政府采纳,纳入2017年市政府为市民办的十件实事。
  二、报送材料情况
  根据2月4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厅工作专班要求,2月28日前,市(州、林区)、县(市、区)住建系统各部门需报送本部门的《活动方案》、《工作专班备案表》、会议精神传达落实情况以及2月4日电视电视会议的参会情况。从报送材料的情况看,市(州、林区)各部门报送的材料比较齐全,部分县(市、区)未报或报送不全。
  1、住建部门
  所辖县(市、区)资料均已报齐的有宜昌市、咸宁市和鄂州市;所辖县(市、区)资料均未上报的有黄石市和荆州市;其他市(州)所辖县(市、区)资料上报不齐全。
  2、规划部门
  所辖县(市、区)资料已报齐的有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和孝感市;黄冈市团风县、英山县、武穴市和恩施州恩施市、来凤县未上报;其他市(州)所辖县(市、区)设有独立规划部门的资料上报不齐全。
  3、房产部门
  所辖县(市、区)资料均已报齐全的有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荆门市、孝感市、咸宁市、随州市和鄂州市;所辖县(市、区)资料均未上报的有十堰市和荆州市;其他市(州)所辖县(市、区)资料上报不齐全。
  4、城管部门
  所辖县(市、区)资料均已报齐全的有十堰市、襄阳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和咸宁市;其他市(州)所辖县(市、区)资料上报不齐全。
  5、园林部门
  全省有独立园林机构的县(市、区)共19个,资料均已上报齐全。
  6、住房公积金中心
  全省所有市(州)公积金中心的资料均已上报齐全。
  三、相关信息报送情况
  在动员部署阶段,市州县各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营造声势,《中国建设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荆楚网》和市州当地新闻媒体相继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宜昌市住建委、襄阳市城管局、沙洋县住建局等还编印了多期活动简报。厅工作专班在厅网站开设了大走访活动专栏,共收到市州县各部门报送的信息55条,新闻稿件15篇,编发要闻栏目信息14条,市州动态栏目信息52条,印发活动简报4期(市县各部门上报信息情况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从动员部署阶段情况看,县(市、区)少数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对开展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刻,结合实际不够,主动性不强,动员部署、呈报材料不及时。为扎实推进走访调研阶段活动的深入开展,请各部门要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走访调研活动。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既要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创新“自选动作”,力争把大走访活动做细做实,做出特色。
  请市(州)各部门督促尚未上报第一阶段材料的所辖县(市、区)对口部门将材料收齐后,于3月25日前报省厅对口指导处室。

    附件:大走访活动第一阶段市州报送信息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鄂建函〔2017〕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