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第二批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湖北省建设厅网(www.hbsjst.gov.cn)上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请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询。
一、本次资质审查的内容是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专家审查意见有疑义的,可通过原受理部门提交有关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业绩等材料。专家审查意见中要求核实的,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派人实地核查,并提出核查报告。上述说明材料和核查报告按资质申请渠道于2009年4月26日前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上述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向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进行举报。为便于调查,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真实电话。
三、本次公示时间:2009年4月17日至2009年4月26日。
四、专家审查已通过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凭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hbcic.gov.cn,加密锁到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购置,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7—68873410、68873052)。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73076,传真:027—68873024。
附件:2009年第二批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名单.doc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