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女厕所的“供给侧改革”——城市公厕革命侧记(下)
“标准修订最大的亮点是调整了男女厕位比例,女性与男性的厕位比例为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而且属于强制性规定。”新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即将实施之际,参与修订工作的相关负责人透露。
生理条件决定了女性如厕时间比男性长,频率也高于男性,孕妇和生理期女性所需时间更长,这意味着女性对厕所数量的需求多于男性。但“男厕所门口冷冷清清,女厕所门口‘火爆’排长队”的“冰火两重天”一幕,屡屡在各地车站、商场、旅游景点周边上演。赶上假期,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不合理现象更让市民广为诟病。
因此,提高女性厕位比例、增加女性厕位数量、解决女性如厕难问题,成为城市“公厕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标准突显的是城市公厕设计理念的根本性转变,即以男性使用为主到注重考虑女性厕位比例和数量。而“强制性”,则表明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提高城市公厕设计建设水平以及切实解决男女厕位比例不协调、女性如厕难问题的决心。在第四个“世界厕所日”到来之际,住房城乡建设部倡导的这场女厕所“供给侧改革”,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切实推动“公厕革命”。
修改标准,从设计入手增加女性厕位供给
“根据新标准,男厕中的小便器不再单列,而是统一算在男性厕位中,这实际上是提高了女性厕位的比例。”承担《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修订工作的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张援方说。
以一个有8个蹲(坐)位的厕所为例。按照现行标准,厕所内有4个男性蹲(坐)位和4个女性蹲(坐)位,即比例为1∶1。但男厕里同时具备4个站位,即小便器,通常是没有被计算在内的。因此,实际上男性厕位数量是女性厕位数量的2倍。如果按照新标准进行改造,以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最高比例为2∶1计算,男厕有4个蹲(坐)位和4个小便器,即8个厕位,女性厕位则应该是16个,数量比现在多得多。女性蹲(坐)位与男性蹲(坐)位的比例实际已达到8∶2,也就是4∶1。“这也是我们进行标准修订时确定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在保证男性厕位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女性厕位比例,增加女性厕位数量。”张援方说。
新标准将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定为3∶2,那么这个数字是如何确定的?根据是什么?
在对《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进行修订之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组织工作人员对8个城市的234个厕所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男女厕位数量及比例,男女如厕排队情况、排队时间长短,甚至是排队排到厕所的位置。
“我们组织大量人力连续3年在‘五一’、‘十一’期间,每天从早晨8点到晚上8点,对7座固定厕所、9座临时厕所进行调研。经统计,总如厕人数是725855人;女性上厕所时间平均是249秒,男性是170秒。”张援方说。修订后的新标准提出“女性与男性的厕位比例应为3∶2”,而且属于强制性规定,“必须执行”。
“这些数据是我们蹲在厕所门口,一个人头一个人头数出来的,是很‘靠谱’的。”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工程师许春丽说,“当然,这个比例并不是简单地‘一刀切’。”
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除了要与女性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需求的日益增长保持动态平衡外,还要考虑到不同场所男女如厕人数。因此,在规定“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应为3∶2”的同时,新标准给出了一个女性和男性厕位比例计算公式,即“R=1.5w/m”。其中,w为预测如厕女性人数,m为预测如厕男性人数。根据这一公式,不同公共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灵活地确定公厕中女性与男性厕位的比例和数量。
以女校和部队为例,因为预测如厕女性和男性人数有绝对倾斜,所以公厕里通常是没有男性厕位或女性厕位的。新标准同时提出“人流量较大地区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为2∶1”,而在多大人流量的情况下采用这一比例,同样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这样规定是为了让标准能更灵活、广泛地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不同场所,真正从对女性厕位的实际需求出发,让公厕设计建设更合理。”张援方表示。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