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管局强化问责机制促全员履职尽责
本网讯 通讯员李汉峰报道:孝感市城管局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执纪不严、纪律涣散等行为和问题,出台了《孝感市城市管理局影响工作效能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局系统作风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城市管理队伍,全面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城市管理水平。
《办法》明确了问责范围为局系统在职全体工作人员,逐一细化了问责的具体情形,包括“不依照法定程序依法管理的,对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能履职尽责的”等10个方面,规范了问责的具体方式,包括责令书面检查等8种。
同时,《办法》还明确被问责的工作人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交流,并取消当年度考评评优和各类评先资格,并与绩效奖金挂钩;一年内被问责2次及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问责情形严重或者责任单位年内三次以上被问责,追究单位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被问责的,取消所在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