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燃安〔2018〕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气象局: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安〔2018〕1号)要求,结合我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定了《2018年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年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