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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公积金中心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6-03-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张硕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落实,按照“厘清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近日,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人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中心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营业部、办事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向中心第一责任人负责。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向分管领导负责。

  “签字背书”制度的落实,完善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链条,为“两个责任”的落实明晰了追责源头,进一步充实了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