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供水总公司签订责任书 落实安全责任
本网讯 通讯员雷汉卫、潘彬报道:3月13日,在荆门市供水总公司党委扩大会上,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永根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定了《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和《综合治理责任状》,切实加强落实二级单位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公司安全工作持续好转。
责任书的签订,使各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同时对各单位负责人和二级单位的安全责任目标及范围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和手段,确保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和安全维稳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近年来,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荆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要求与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公司范围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常年聘请市安全专家库专家、安全监督检测员和职工代表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突击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做到多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公司荣获“2017年度全市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