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对建设工程实行抗震设防管理
安陆市政府日前决定,从今年起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该市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立项和规划选址时,须到地震部门办理抗震设防审批手续。按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的工程包括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公用建筑及集中建设的50户以上村民住宅工程,按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加固的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此外,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由地震部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来源: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