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建委四条措施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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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思想认识必须提高。宜昌市住建委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改革”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始终作为头等大事,一把手拿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检查。
二是责任落实再强化。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参建各方将安全工作纳入到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建筑业系列改革措施以及《意见》精神,认真梳理了有关法规标准、行业准入、执法监督、教育培训、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政策调整及最新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落实。
三是基层基础再夯实。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保障经费和技术设备人才投入,各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要求将安全和扬尘治理纳入费用投入。招投标监督机构不断加强招标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批机构不断加强施工合同审查,监督站不断加强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相关经费投入足额到位。同时,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设备,及时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狠抓关键监管环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使桥梁、隧道、深基坑、钢构等施工管理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强化大型机械装拆、租赁、维修、检测等环节管理,开展大型机械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保障大型机械的使用安全。继续做好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房、电梯等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环节的监管,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加大对临时建筑的控制力度,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大力推行专业化检查、交叉检查、留痕检查,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强化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快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重视事故应急演练和处置。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和项目做好应急方案编制、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处置,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确保事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成功处置,将损失和灾害降到最低。
四是责任追究再严格。创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治环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将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创造激励先进、限制落后的市场环境。继续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及时发现、通报、处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依法限制其市场经营行为。对安全生产业绩一贯优良的企业,在诚信加分、招投标等政策上予以激励,引导市场选择安全生产业绩好的企业。对屡次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业绩差的企业,加大诚信减分力度,加大曝光处罚力度。同时,在重大区域和工程要实行一票否决制,重拳整治安全生产重大违法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