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鄂应急办电〔2016〕111号文件的通知
鄂建办〔2016〕2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应急办印发的鄂应急办电〔2016〕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7日
鄂建办〔2016〕2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应急办印发的鄂应急办电〔2016〕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