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鄂建函[2009]323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981号)要求,为做好全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工作,现就我省建设监理统计报表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并执行《建设监理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981号),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汇总上报本地区统计数据。
二、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98号)要求,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真实、完整、及时地填报本企业2009年度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负责。网上填报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在2010年2月3日前报送所属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及中央在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书面报表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对本地区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于2010年2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工作,请将书面报表和汇总材料报省建设监理协会。
邮政编码: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1楼1115室
联 系 人:周佳麟 漆 凤
电 话:027-68873073;027-68873360
传 真:027-68873466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