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住建局集中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本网讯 通讯员魏国联、李鑫报道:5月27日,黄梅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刁海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开展学习,把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两学一做”紧密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密结合,与做好当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为黄梅“三化三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县住建局纪检组长何胜就《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领学,对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情形、11种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乱作为情形、6种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慢作为情形,以及4种对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问责情形进行了详细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