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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违法建设说“不”

2018-04-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吴鹏俊报道:近日,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三分局集合全体执法人员,出动钩机一台,联合刊江办事处朱木桥社区干部,对朱木桥社区游家垸的多处违法建设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这是《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武穴市在全域控违工作中的一个缩影,同时该市为迎接《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全市查违控违大造声势,保驾护航。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黄冈市关于违法建设治理要求,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制定了《条例》宣传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工,细化了任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副市长胡广召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办、市纪委监委、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房管局、法制办、经信局及12个镇(处)主要领导召开学习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条例》和查违控违工作专题督办会,会上深刻解读条例出台背景及意义,逐条解答了条例中的涵义,尤其对条例中新条款进行深入讲解,并结合当前查违、控违工作实际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把宣传引向深入,武穴市综合行动执法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武穴电视台连续10天滚动播放《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原文、出动宣传车在各镇(处)巡回宣传40余次、印发《条例》单行本1000本、在全市张贴条例通告1000张,在城管会战平台开辟条例宣传专版,同时还开展了三次专题学习培训,培训执法队员300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在全市营造了良好氛围,提高了市民的法律意识。

  在贯彻实施《条例》上,该市结合实际,加大部门协作力度、执法力度和问责追责力度,对违法建设的治理做到底数清、分工明、打击强。一是压实责任,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镇处和社区(村)的相关职责,各司其责;二是加强巡查,严格落实“四报三查”制度。职能部门、各镇处及村(社区)不仅有巡查管控责任,更有“四报三查”法定职责,对违建隐瞒不报的一律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划定红线。对一切新增违建一律实行强拆,保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实现全域控违。

  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该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一是先后出台了《武穴市“三违”巡查管控工作及经济惩处实施办法》、《武穴市镇(处)、村(社区)“三违”巡查管控责任追究办法》、《武穴市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三违”行为若干意见》,将违建管控责任层层落实,压实到人。二是在疏堵结合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研究制订了《武穴中心城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武穴中心城区危房改造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从严审批危房改造。结合棚户区改造政策,鼓励、引导符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房农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设。三是修订完善了强制拆除预案体系,确保安全执法,文明执法。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修订完善了《依法强制拆除实施方案》、《强拆行动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通知》。2018年元月以来,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违建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251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5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份,《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2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25户,共计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强制回填违建基础17处,共计面积约26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