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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2014-12-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余莹报道: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襄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

  各缴存单位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缴存比例仍为各8-12%;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64元,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08元。

  单位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时间截至2015年2月15日。2015年1月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