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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0-09-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0]1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水务局:
   近期,我省暴雨洪涝灾害频发,受其影响,少数城市出现停水事故。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城函【2010】6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加强与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对供水实施从水源地、水厂生产、卫生检疫等全流程的保护与监控。
    二、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源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水源出现的问题,做好应急水源准备工作。
    三、做好供水设施安全防护和运行工作。加强供水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水质检测,保障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四、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和信息上报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和供水准备,及时报告城市停水情况和主要措施。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pdf《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