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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采取三项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地

2018-08-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杨贤齐报道: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丹江口市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采取“划、立、治”三项措施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据一水厂取水口现状,由市环保、规划部门负责,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约200亩,二级保护区约2400亩。在保护区内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水质监测,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丹江口市自2014年起,投资150万元,用四年时间,陆续在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建立物理隔离网1500米,水面防护隔离带400米,在农夫山泉(一期)取水口和一水厂取水口至松涛山庄水面安装防护筒200米。并沿羊山路由化肥厂至松涛山庄门口设置二级保护区界桩和宣传标志标牌。2018年8月,即将启动一水厂取水口岸线清理,进一步改善取水口周边环境。

  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针对取水口周边房屋、码头、捕捞等人为因素对环境的影响,结合棚户区改造工作,从2017年底至2018年开展了一水厂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拆迁涵盖原市捕捞队、河南码头、渡口所等单位居民,共计127户。经过半年整治,捕捞队、河南码头等区域棚户区已拆迁完毕,人为影响大大降低,累计发放拆迁补偿资金14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