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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0-12-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0]19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普法重点,健全制度规范,较好地实现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服务保障,涌现出了一大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省住建厅拟联合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表彰一批全省住建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包括市、州、县建设、规划、房产、城管、市政公用、园林、风景名胜区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及其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90个左右、先进个人80人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思路明晰,工作措施有力,并能主动适应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促进行业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并积极参加省厅法制机构组织的法规知识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针对性强;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普法经费、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切实到位,成效显著。
    3、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制度完善,基础扎实,充分体现“公正、公开、文明、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依法惩治行政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群众公认。
    4、五年内未出现刑事案件和重大纠纷,未出现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的行政执法案件,也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件。
    5、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作风正派,管理民主,廉洁自律;队伍整体素质高,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6、在全省住建系统和上级组织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中得分为优秀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建设法制工作,积极学习和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中能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成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模范。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努力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认同。
    4、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从事建设法制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全省住建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住建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对象,报省住建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基层推荐,逐级审核上报;要坚持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把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推荐对象上报前由所在单位公示7天。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正处级以上单位和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
    (四)对推荐对象按要求填报《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审批表》电子版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2010年12月24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奖励办法
    按照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或“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联系人:徐俊
    联系电话:027-68873020(兼传真)
    邮箱:
jstfgc2008@sina.com

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审批表.doc
      3、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普法   先进   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