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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2016-08-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麻城住建系统积极作为
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本网讯 通讯员敖鹰报道:全省住建系统灾后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麻城住建系统积极贯彻落实李昌海同志讲话精神,主动作为,积极高效地推动全市住建领域灾后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充分彰显了住建系统勇于担当、敢作有为的敬业精神。

    技术措施先行

    充分利用行业技术优势,将灾后房屋重建规划选址、户型设计、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统筹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思想,积极开展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展现了住建系统不等不靠、积极作为的担当精神。 

    顺河镇西张店村,6月30日遭受了百年一遇特大暴雨袭击,民房全部倒塌8栋,局部危房3栋(暂停使用,建议拆除或及时处理),观察使用民房25栋(需要拆除加固4栋,可临时使用12栋,建议沿河道搬迁9栋)。截至8月11日,房屋全部倒塌的8户暂时集中安置在原西张店中学,另有11户危房进行了局部加固。根据西张店村支部、村委会和群众意见,在西张店村大广高速公路旁边和中项公路中间的荒山和农田上集中新建,计划集中安置倒房户8户、危房户11户和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户12户,共计31户。目前,已完成重建选址、规划建设图纸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及测量工作。黄

    土岗镇堰头塆村,在7月1日遭受举水河溃堤水患后,全村691户2542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427户1609人,18户村民唯一住房受损。在广泛征求堰头塆村支部、村委会和群众意见后,采取分散安置恢复重建方案,目前,已有7户已开工恢复重建,10户正在积极筹建中,计划农历年底全部搬新房过新年。

    政策措施叠加

    积极争取上级救灾专项资金,按政策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将民政、住建、发改、扶贫、国土、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合理有效叠加使用,统筹社会救助(含捐赠、村镇统筹和投工投料)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倒塌房屋恢复重建。

    符合《因灾倒房重建分类救助标准》(鄂民政规〔2016〕1号)的,由民政局予以支持救助;属于易地搬迁贫困户的,在2016年内予以搬迁安置。未纳入易地搬迁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办衔接省扶贫办争取纳入易地搬迁范围;属于地灾搬迁的,由国土局负责牵头乡镇申报项目争取资金予以支持建设;属于一般重建的(即易地扶贫搬迁和民政救助之外的),由住建局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予以支持。此外,扶贫办等部门争取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措施压实

    目标任务明确。坚持把灾后房屋重建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与城乡建设相结合,以恢复重建农民唯一住房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社会统筹、农户主体、分类奖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的原则,制定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成立灾后重建工作专班,将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切实做好因灾倒房农户的房屋重建工作。

    时间节点明确。7月11日前建立全市农村需要恢复重建房屋台帐;8月20日前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和土地征用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房屋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周期115天,前期选址征地15天,招投标及公示30天,施工建设交付70天。

    纪律要求明确。严格按政策要求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评议、公示、审批、规划、验收等程序和层层把关签字制度,确保最需要重建房屋的群众能享受到相应的政策和资金。